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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hxrsj/2024-00691主题分类:劳动就业发布机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2024-05-11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明白卡
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明白卡
发布机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5-11

 一、政策内容

对吸纳高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照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适用对象

对吸纳高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的见习单位。

三、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经初审后,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兑现时间

长期。

五、职责分工

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解释说明。

联系人:李凤艳     联系方式:0316-832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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