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香河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02:44:32 浏览次数: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

(一)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新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全面公开组织机构、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属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在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4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落实责任,规范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内容,规范“三审”流程、严肃“三审”纪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务实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群众需求、明确工作标准、强化任务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专栏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加强监督制约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通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7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网上办事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网上互动频率需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机制、奖惩机制还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财政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网上咨询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落到实处,以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继续加强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上,做到内容真实、具体、全面。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开。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上,做到规范合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档案,详细记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做到有据可查。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上,做到督查奖惩到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责任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督办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并将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