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香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01:30:56 浏览次数: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我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公开领域更加广泛。2023年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协调工作机制,围绕机构信息、财政预决算、提案回复、政策文件、动态信息等内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及时更新,确保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今年以来,累计发布政务公开信息76条,其中财政预决算5条,机构信息1条,提案回复1条,工作动态43条,年度报告1条,政策文件19条,执法公开6条。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2023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条,予以公开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并认真执行,同时,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逐条梳理,认真核对,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平台建设,把握政务信息公开准确性及时性。我局大力推进政务网站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围绕重点工作内容,优化政府门户网站版面,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每两周对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完善更新。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时发布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阶段我局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使信息公开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